制药用水的原通常为饮用水,饮用水基本都是为天然水经过净化处理所得,质量必须符合中国人民共和国和国家标准,《GB5749-2006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》,饮用水也可作为药材的提取溶剂。
《中国药典》的规定纯化水质量应符合其二部中关于纯化水的相关规定。纯化水可作为配制普通的制剂用的溶剂或试验用水,可作为中药注射剂、滴眼剂等灭菌制剂的所用药材的提取溶剂;口服外用制剂配制用于溶剂或稀释剂;非灭菌制剂的用器具的精洗用水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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